• Skip to primary navigation
  • Skip to main content
  • Skip to primary sidebar
  • Skip to footer
location icon香港中環雪厰街二號聖佐治大廈五樓503室phone-icon +852 2868 0696 linkedintwitterfacebook
OLN IP Services
close-btn
OLN IP Services
Get bespoke and commercially-driven advice to you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arn More
OLN IP Services
OLN Online
close-btn
OLN Online
Powered by Oldham, Li & Nie, the law firm of choice for Hong Kong’s vibrant startup and SME community, OLN Online is a forward-looking and seamless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legal services – a true disruptor.
Learn More
OLN IP Services
  • 繁
    • ENG
    • 简
    • FR
    • 日本語
Oldham, Li & Nie
OLN IP Services
close-btn
OLN IP Services
Get bespoke and commercially-driven advice to your Intellectual Property
Learn More
OLN IP Services
OLN Online
close-btn
OLN Online
Powered by Oldham, Li & Nie, the law firm of choice for Hong Kong’s vibrant startup and SME community, OLN Online is a forward-looking and seamless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legal services – a true disruptor.
Learn More
OLN IP Services
  • 關於
        • 獎項與排名
        • 企業社會責任
  • 專業服務
        • 加拿大公證服務
        • 中國事務
        • 香港僱傭法和商業移民法律服務
        • 破產法
        • 爭議解決
        • 投資基金
        • 公證服務
        • 長者法律服務
        • 家事法
        • 保險
        • 私人客戶 – 遺產規劃和遺囑認證
        • 商業詐騙和資產追踪
        • 人身傷害法
        • 稅務諮詢部
        • 中國委托公証服務
        • 知識產權法
        • 金融服務監管部
        • 日本事務
        • 公司和商業法
        • Startups & Venture Capital
        • 法國事務
        • 合規、調查和執法
        • 加拿大公證服務
        • 中國事務
        • 家事法
        • 知識產權法
        • 香港僱傭法和商業移民法律服務
        • 保險
        • 金融服務監管部
        • 破產法
        • 私人客戶 – 遺產規劃和遺囑認證
        • 爭議解決
        • 人身傷害法
        • 日本事務
        • 投資基金
        • 稅務諮詢部
        • 商業詐騙和資產追踪
        • 公證服務
        • 法國事務
        • 公司和商業法
        • Startups & Venture Capital
        • 長者法律服務
        • 中國委托公証服務
        • 合規、調查和執法
  • 律師團隊
  • 最新消息
  • 辦事處

Suite 503, St. George's Building,
2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Tel. +852 2868 0696 | Send Email
linkedin twitter facebook
OLN Blue

OLN

  • Block Content Examples
  • Client Information & Registration
  • Contact Us
  • Cookie Policy (EU)
  • Globalaw
  • OLN Podcasts
  • Privacy Policy
  • Review
  • Test Blog
  • 加入我們
  • 專業服務
  • 律師團隊
  • 我們的歷史
    • 獎項與排名
    • 高李嚴律師行的企業社會責任
  • 所獲獎項
  • 標準服務條款
  • 聯繫我們
  • 評價
  • 評語
  • 辦事處
  • 關於我們
  • 高李嚴律師行
  • 高李嚴律師行和社區
  • 關於
        • 獎項與排名
        • 企業社會責任
  • 專業服務
        • 加拿大公證服務
        • 中國事務
        • 香港僱傭法和商業移民法律服務
        • 破產法
        • 爭議解決
        • 投資基金
        • 公證服務
        • 長者法律服務
        • 家事法
        • 保險
        • 私人客戶 – 遺產規劃和遺囑認證
        • 商業詐騙和資產追踪
        • 人身傷害法
        • 稅務諮詢部
        • 中國委托公証服務
        • 知識產權法
        • 金融服務監管部
        • 日本事務
        • 公司和商業法
        • Startups & Venture Capital
        • 法國事務
        • 合規、調查和執法
        • 加拿大公證服務
        • 中國事務
        • 家事法
        • 知識產權法
        • 香港僱傭法和商業移民法律服務
        • 保險
        • 金融服務監管部
        • 破產法
        • 私人客戶 – 遺產規劃和遺囑認證
        • 爭議解決
        • 人身傷害法
        • 日本事務
        • 投資基金
        • 稅務諮詢部
        • 商業詐騙和資產追踪
        • 公證服務
        • 法國事務
        • 公司和商業法
        • Startups & Venture Capital
        • 長者法律服務
        • 中國委托公証服務
        • 合規、調查和執法
  • 律師團隊
  • 最新消息
  • 辦事處
Inheritance taxes around the world

關於世界各地的死亡與稅收

inheritance

關於世界各地的死亡與稅收

July 19, 2024 by OLN Marketing

「在世上,只有死亡和稅收是確定難免的」這一句格言是美國其中一個開國元勳和傳奇學者短語歸於本傑明-法蘭克林。 為了避免雪上加霜,我們建議死後儘量避稅。

美國財政部於2023年2月28日報告稱,當天徵收了70億美元的「遺產稅和贈與稅」,這是自2005年以來徵收的最高金額。 隱私條例禁止披露更多細節,但人們對需要支付這筆款項的人的身份猜測紛紛、或者是作為提前規劃遺產的一部分而支付的押金(以避免將來需要支付更高的金額),或者是已故億萬富翁的延遲付款,可能是由於強制執行行動。

香港於2006年2月11日廢止了遺產稅。 此後,無需提交遺產稅宣誓書或帳目,也無需辦理遺產稅清關手續,即可申請獲得香港死亡案件的遺產授予書。

然而,遺產稅(IHT)在英國仍然適用。 個人遺產稅的徵收比例為遺產價值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只40%。 現時的免稅額為每人32.5萬英鎊。 未使用的免稅額可以轉讓給未亡配偶或民事伴侶。 這樣一個人實際上就有了65萬英鎊的免稅額。 此外,有多種免稅和減稅措施可用於减少個人所得稅。 例如,如果將所有財產遺贈給未亡配偶或民事伴侶、慈善機構或社區業餘體育俱樂部,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美國,2023年聯邦遺產稅免稅額為每個人1292萬美元(已婚夫妻共2584萬美元)。 聯邦遺產稅的最高稅率為40%。 美國許多州也徵收自己的遺產稅或繼承稅,免稅額和稅率各不相同。 50個州中有33個州不徵收遺產稅,包括拉巴馬州、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阿肯色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特拉華州或佛羅裏鄧州。

加拿大沒有聯邦遺產稅或繼承稅。 然而,一旦死亡,所有資本財產被視為處置,可能會引發離世人士遺產的資本利得稅。 離世人士的最終報稅錶必須報告所有資本收益和損失以及正常收入。 加拿大的最高邊際稅率可高達54%,具體取決於省份。

在歐洲聯盟,各成員國的遺產稅和繼承稅規則大相徑庭。 在27個歐盟國家中,有19個國家仍在徵收某種形式的死亡稅。 8個歐盟國家(奧地利、賽普勒斯、愛沙尼亞、拉脫維亞、馬爾他、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和瑞典)已經廢除了繼承稅。 適用的規則和豁免因具體國家、離世人士與受益人之間的關係以及遺產規模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 稅率也差异很大,從波蘭的0-20%到西班牙的7.65-87.6%。

臺灣對超過一定門檻的資產徵收10-20%的累進遺產稅,現時設定為1330萬新臺幣,繼承人和喪葬費用可享受免稅和減稅。

新加坡沒有遺產稅、繼承稅或資本利得稅,但新加坡公司股份轉讓時可能需要繳納印花稅。

與香港一樣,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也沒有繼承稅。

中國大陸曾於2002年發佈了一項關於遺產稅的規定草案,但從未通過過一項法規。 現時沒有遺產稅、贈與稅或繼承稅。

相比之下,據2021年報導,三星電子董事長李健熙的遺產將支付超過12萬億韓元( 107.8億美元)的遺產稅。 韓國是世界上遺產稅稅率最高的國家之一。 如果離世人士擁有控股權,則可在此基礎上加收溢價。 溢價有可能超過標準遺產稅率50%。 據報導,李先生的藝術收藏,包括夏加爾、高更、米羅、莫奈和畢卡索的作品,將被捐贈給韓國國立博物館,以幫助減輕部分稅收負擔。

世界各地的遺產和繼承稅差別很大。 有些司法管轄區(如香港)完全取消了遺產和繼承稅,而其他司法管轄區則保留了複雜的扣除、免稅和邊際稅率遞增制度。 我們在做財務和遺產規劃時,必須隨時瞭解相關司法管轄區的遺產稅和繼承稅的最新情况。 製定周密的遺產規劃有助於消除或大限度地減輕繼承人的稅務負擔,確保財富順利跨代傳承。 雖然死亡和稅收可能是必然的,但死後的稅收可以通過專業指導巧妙地避免。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 本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法律意見,無論是一般法律意見還是針對任何特定人士的法律意見。 高李嚴律師行不對任何人因本文所載資料而導致的任何損失和/或損害承擔責任。

Filed Under: 稅務諮詢部, 私人客戶 – 遺產規劃和遺囑認證, Elder Law Practice Group Tagged With: Estate planning, inheritance, Inheritance tax, Tax

香港居民在中國內地遺產的繼承

September 15, 2023 by OLN Marketing

導言

香港居民在中國內地(簡稱:內地)購置財產或開立銀行戶口的情況相當普遍。由於香港和內地的法律制度不同,香港居民有時可能會擔心,在他們過世後如何將這些財產遺贈予家人或摯愛。

在本文中,我們將研究三種不同假設情境,並對內地可能影響遺產繼承的一些相關法律條文展開討論,從而探討繼承內地遺產的問題。

死者內地遺產的繼承

在處理跨境遺產繼承時,必須了解繼承程序受哪個國家/地區的法律管限,而這視乎資產類型而定。遺產的資產類型主要有兩種:不動產(即物業、土地)和動產(即金錢、個人財物)。通常,不動產繼承適用資產所在地法律,動產繼承則適用死者身故時的居籍所在地法律。

情境1:死者在香港已立處理內地遺產的遺囑

倘若死者在香港已立處理內地不動產的遺囑,則在死者過世後,該不動產的繼承適用内地繼承法。根據內地繼承法律,在死者遺囑有效的情況下,遺囑執行人(一經確認)將負責依照遺囑分配死者的遺產。

然而,倘若該資產是動產,且立遺囑人身故時以香港為居籍,則其繼承適用香港繼承法。根據香港法律,在遺囑有效的情況下,獲委任(或在最後一份遺囑中被指名)的遺囑執行人必須向香港遺產承辦處申請該遺囑的遺囑認證書。成功取得遺囑認證書後,遺囑執行人便可依照遺囑分配死者的遺產。

情境2:死者在香港未立遺囑但在內地留下資產

倘若死者未立遺囑(即無遺囑而去世)並在內地留下不動產,則在其過世後,這些遺產的繼承適用內地繼承法律。繼承順序受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編管限,該新《民法典》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人間協商同意後,亦可不均等。

倘若死者在內地留有動產,且立遺囑人身故時以香港為居籍,則這些遺產的繼承適用香港繼承法。一般而言,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香港法例第10A章)第21條,有權申請遺產管理書的人士之優先次序如下:

  1. 死者的配偶;
  2. 死者的子女;
  3. 死者的父親或母親;
  4. 死者的兄弟姊妹,或死者的任何已故兄弟姊妹的子女。

遺產管理書發出後,該人士將成為遺產管理人,負責履行遺產管理人的職責,包括按照《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規定的優先次序分配死者的遺產。

內地的無遺囑繼承順序與香港略有不同。相較之下,在香港,死者的父母繼承死者的遺產要比在內地難得多,因為只有當死者沒有子女且配偶(若有)已分配到其應得份額後還有剩餘資產時,死者的父母方有可能繼承死者的遺產。

情境3:死者在香港和內地均已立處理特定內地資產的遺囑

對於在兩個不同國家/地區訂立遺囑,並沒有任何限制。然而,倘若兩份遺囑之間存在衝突,事情可能會變得複雜。倘若兩份遺囑之間存在任何衝突(如對於同一內地資產的繼承,兩份遺囑作出不同指示),則根據內地繼承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已立數份遺囑,但內容相衝突,則以最後的遺囑为準。例如,倘若死者在香港和內地均已立一份遺囑,在處理同一內地資產作出相互衝突的指示時,應以哪一份遺囑为準?這視乎每份遺囑的訂立時間而定。最遲訂立的有效遺囑將取代另一份遺囑,並以其为準。請注意,倘若兩份遺囑適用的法律不同,那麼上述規則有可能不適用,建議閣下就此類情況尋求進一步法律意見。

可能會影響内地遺產繼承的法律條文

內地的一些法定條文或可能影響遺產繼承的程序。《婚姻法》便是其中之一。

經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簡單解讀可知,倘若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招致債務,則離婚時應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倘若夫妻共同財產不足清償且雙方未能協議清償,則由法院判決。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本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法律意見,無論是一般性的還是針對任何特定人士的。高李嚴律師行對任何人因本文所載資料而行動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Filed Under: 私人客戶 – 遺產規劃和遺囑認證, 最新消息 Tagged With: inheritance, mainland china, succession

Primary Sidebar

This website uses cookies to optimise your experience and to collect information to customise content. By closing this banner, clicking a link or continuing to browse otherwise, you agree to the use of cookies. Please read the cookies section of our Privacy Policy to learn more. Learn more

Footer

OLN logo

香港中環雪厰街二號聖佐治大廈
五樓503室

電話 +852 2868 0696 | 電郵我們
關於 律師團隊 辦事處 OLN IP Services 私隱政策
專業服務 最新消息 加入我們 OLN Online
關於 專業服務 律師團隊 最新消息 辦事處
加入我們 OLN IP Services OLN Online 私隱政策
linkedin twitter facebook
OLN logo

© 2025 Oldham, Li & Nie. All Rights Reserved.

Manage Consent
To provide the best experiences, we use technologies like cookies to store and/or access device information. Consenting to these technologies will allow us to process data such as browsing behavior or unique IDs on this site. Not consenting or withdrawing consent, may adversely affect certain features and functions.
Functional Always active
The technical storage or access is strictly necessary for the legitimate purpose of enabling the use of a specific service explicitly requested by the subscriber or user, or for the sole purpose of carrying out the transmission of a communication over an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network.
Preferences
The technical storage or access is necessary for the legitimate purpose of storing preferences that are not requested by the subscriber or user.
Statistics
The technical storage or access that is used exclusively for statistical purposes. The technical storage or access that is used exclusively for anonymous statistical purposes. Without a subpoena, voluntary compliance on the part of your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or additional records from a third party, information stored or retrieved for this purpose alone cannot usually be used to identify you.
Marketing
The technical storage or access is required to create user profiles to send advertising, or to track the user on a website or across several websites for similar marketing purposes.
Manage options Manage services Manage {vendor_count} vendors Read more about these purposes
View preferences
{title} {title} {title}
聯絡我們

請在此處分享您的訊息的詳細資訊。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繫。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