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了《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並於2024年11月24日刊憲。《條例草案》將在經過18個月的緩衝期後,於2026年5月正式生效。這項條例引入了重大變革,使個人在可能因精神或身體狀況無法自行作出醫療決定的情況下,能夠事先決定其醫療治療方式。
《條例草案》賦予個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s,簡稱AMD)的權利,使其能夠預先作出具法律約束力的醫療決定。這包括在特定情況下拒絕接受如機械通氣、心肺復甦術(CPR)或人工營養及水分補給等生命維持治療。此外,患者亦有權選擇「不作心肺復甦術指示」(Do Not Attempt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簡稱DNACPR),讓患者有權利拒絕心肺復甦。
本文闡述了《條例草案》引入的新權利,並概述了個人如何採取步驟行使這些權利。
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 (AMD) 預設醫療指示(AMD)
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簡稱AMD)是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允許個人指示醫護人員在特定情況下不提供生命維持治療,例如當其處於末期病況、持續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昏迷時。
可以拒絕的生命維持治療的類別:
- 醫療機械通氣
- 心肺復甦術(CPR)
- 人工營養及水分補給(如經導管餵食)
步驟 1:確認資格
- 年滿18歲或以上
- 具備精神能力,能就生命維持治療作出決定
- 在訂立AMD時,在醫生和律師的判斷下,不受外界或第三者的不當影響
步驟 2:選擇拒絕的治療
- 決定要拒絕哪些生命維持治療,例如:
– 機械通氣
– 心肺復甦術(CPR)
– 人工營養及水分補给
步驟 3:填寫法定表格
- AMD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並使用法定表格。表格需簽署並由至少兩名證人見證。
- 一名證人必須是註冊醫生(Registered Medical Practitioner,簡稱RMP),以確認您具備精神能力並理解決定的後果。
- 證人不得是您遺產的受益人。
步驟 4:數碼存檔
完成AMD後,數碼副本將安全地存放於專用電子系統中(計劃整合至由醫務衛生局管理、目前正分階段開發的電子健康記錄平台 eHealth),確保醫護人員在需要時能夠查閱您的AMD。
步驟 5:撤銷
如果您改變主意,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撤銷您的AMD,只要您仍具備精神能力:
- 口頭聲明您的撤銷意圖
- 提供書面聲明
- 銷毀原始文件
「不作心肺復甦術」指示(DNACPR)
《條例草案》亦賦予個人權利,可訂立「不作心肺復甦術指示」(Do Not Attempt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簡稱DNACPR)。該指示明確要求醫護人員在患者發生心肺停止時,不進行心肺復甦術(CPR)。
如果您希望選擇DNACPR指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開始程序:
選項 1:通過預設醫療指示(AMD):如果您已訂立AMD,您可以在其中包含拒絕CPR的指示,這相當於發出了DNACPR指示。
選項 2:醫學判定:當醫生判定CPR在您的情況下適當或無效時,醫生可以基於醫學建議發出DNACPR指示。
選項 3:明確要求:如果您希望主動提出DNACPR指示,必須通過填寫法定表格以書面形式確認,並由醫護人員記錄,確保其與您的意願和健康狀況一致。
緊記: DNACPR指示需由兩名註冊醫生(Registered Medical Practitioners,簡稱RMPs)確認,其中至少一名必須是專科醫生。
《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草案》標誌著個人在醫療決策自主權方面的一次重大轉變。通過允許患者訂立預設醫療指示(AMD)和選擇不作心肺復甦術指示(DNACPR),該條例賦予個人提前作出重要治療決策的權利,確保即使在未來喪失表達能力的情況下,其意願仍能得到尊重。
儘管該法案要到 2026 年 5 月才會生效,但個人應考慮在此過渡期間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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