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赵君宜律师是高李严律师行的合伙人,诉讼团队的成员。 她拥有香港和加拿大的执业律师资格。赵律师的诉讼经验包括香港,中国相关,离岸群岛,加拿大和跨国的诉讼, 而曾经帮助过的客户有金融机构、跨国企业、股东、董事、债务人、债权人和高净值人士。
诉讼类型包括:
- 白领罪案,包括金融监管调查和相关司法审查程序
- 互联网欺诈和洗钱
- 破产和清盘争议
- 股东纠纷
- 知识产权纠纷
- 合约纠纷
- 地权争议
- 私隐法的诉讼,包括帮助涉嫌违规私隐法的国内机构作出抗辩。
- 信托和遗产纠纷
在加入OLN之前, 赵律师是加拿大政府的检察官,也是国际和中国境内三大律师事务所诉讼团队的成员。
认许及会籍
自 1998 律师 – 香港特别行政区
自 2013 律师 – 英属哥伦比亚省, 加拿大
学历
英属哥伦比亚大学
法学博士 (J.D.)
多伦多大学
哲学学士
专业经验
破产及清盘案例
- 在一宗在香港和新加波上市的鱼类跨国贸易集团的清盘诉讼中(集团遍布全世界)代表清盘人和临时清盘人处理40多个备受争议的清盘程序,成功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Pacific Andes, China Fishery)。
- 代表在离岸注册而由中国股东控制的公司撤销临时禁制令,并开始在离岸司法管辖区(Samoa)内任命临时清盘人的程序,目的是控制董事局,成功在诉讼程序中,达到和解(国内集团的控权者)。
- 代表国际私人银行及国内银行进行破产程序,针对居住在内地而受到国际媒体关注的担保人,成功拿到内地司法机构的允许,开始程序(Rabo Sarasin)。
- 就一个破产令衍生的一系列的诉讼中,推翻查封令 ,涉及金额大约USD10M(Chen Yung Ngai Kenneth et al (trustees-in-bankruptcy of Ho Yuk Wah David) v Gladius Limited et al)。
高等法院诉讼的案例
- 在涉及澳门赌场牌照和土地权益的股东纠纷中,代表答辩人向英国枢密院 (Privy Council)反对上诉。成功推翻BVI的判决(Ng Man Sun v Peckson Ltd)。
- 代表一所内地金融机构成功撤回私隐专员公处的调查 (客户身份需保密)。
- 代表一所业务集中在英国的农务科技公司在不公平损害呈请法律程序中进行股份收购和董事会的临时重组,在过程中,成功达到对我方有利的和解条件(JB Equity Limited)。
- 代表一家知名的媒体公司,在涉嫌违反“赌博条例”和诽谤民事诉讼中成功辩护(Recruit.com)。
- 领导基金公司在遵守搜查令及证监会发出的通知作出司法覆核及申请禁止令(Marathon Capital Asia Limited)。
- 代表高净值人士查封位于香港和加拿大的物业。
- 协助一家在多伦多上市的证券公司执行一宗关于发放有关黄金的市场消息的大规模集体诉讼的抗辩(re: Bre-X Minerals Ltd)。。
- 成功在高等法院的简易判决中获得胜利:案例把地下钱庄的法律改变 – 不知情的答辩还是一个有效的答辩,可让因为曾使用不合内地法律的途径到达香港的款项给解封(Lesnina H. D.O.O. v. Wave Shipping Trade Co Ltd and Others)
- 协助网上欺诈公司的受害人追查转移至中国及香港账户的款项; 成功帮助中国公民抗辩警方和商业罪案调查科的洗黑钱指控 (客户身份需保密)。
仲裁案例(客户身份需保密)
- 在仲裁程序中代表航运港口设备制造商,成功对违约和侵权索赔作出抗辩。
- 成功代表蒙古一个大型房产集团控诉在美国的股东,拿到仲裁裁决 。
语言
英语、普通话和广东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