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並非正義

此文章發表于2021年4月給《香港律師》的信: http://www.hk-lawyer.org/tc/content/遲來的正義並非正義

《金融時報》最近一篇標題為《Companies consider writing Hong Kong out of legal contracts》的文章表示,跨國公司擔心北京對香港法治的影響日益擴大,正考慮是否將香港從法律合約中排除。國際媒體這類評論正在加劇外界對香港法律制度的負面看法。

就此,我認為香港法律界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團結起來,集中精力解決我們的實際問題,那就是我們破碎的法院系統。

我們的法院就像一輛漂亮但古老的勞斯萊斯,車頭的「女飛人」是法治。不幸地,這輛車的座椅光禿禿,油漆已褪色,引擎需要更換,更加缺乏電子設備。

當前的狀況與我們優秀的法官無關。司法機構表現卓越,獲香港法律執業者全力支持。法院系統的問題是運作散發著責任下放的心態,抗拒所有數碼化的事物,抱歎慢板的態度,效率之低在現代企業環境下顯得可笑 — 在文件上加蓋印章要等三個小時,在今時今日實在可悲。此外,支援人員和法官不足,而且對如何協助香港公眾的關注也很有限。

我們法律執業者明白,對客戶說他們的案子很有勝算,但可能要18個月後才聆訊,是件多尷尬的事。OLN最近對全球69個司法管轄區進行的調查顯示,香港不僅在最昂貴的法院程序方面位列前五名,在輪候聆訊時間方面也屬於首20%。我們既昂貴又緩慢。

此外,香港法律界都知道,我們的法院缺乏應對新冠疫情的能力,尤其是與新加坡和其他司法管轄區相比,而這些地方均想從《金融時報》對香港的負面看法方面得益。

然而,我們不能簡單地把案件積壓歸咎於新冠疫情或司法機構的科技恐懼症。這些運作問題源於更加根深蒂固的困境。事實上,正是因為我們集體接受這個過時而失調的系統,它才得以繼續存在。我們必須積極參與改變它,不能一直容忍。作為執業者,我們都取笑狄更斯筆下Jarndyce and Jarndyce的故事,但是在香港,那種日子仍然存在。

香港法律界生活在競爭日益激烈和全球化的21世紀,而不是狄更斯的年代,我們亟需解決問題,重整法院,加倍努力翻修法律系統的基礎設施。就以下各點作出考慮:

強制每年法律科技CPD:美國某些州幾年前已經引入。律師不需要學習編程,但不要被法律設計、機器人流程自動化和自然語言處理之類的術語所嚇倒。

  • 請律師會建立第三方/數碼設計師與律師的合作關係:應專注於我們希望法院如何建立用者友好、更快捷、更高效的程序。
  • 網上/視像審訊:正如我們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看到,容許網上和親身審訊。
  • 謄本數碼化:請法官們放下筆,讓各方在每天結束時拿到書面謄本,語音識別程式和謄錄技術可以幫忙。
  • 更多撥款:法院應該有更多財政資源,以縮短輪候聆訊的時間。例如,撥款可以用於:
    • 聘用更多法官
    • 由謄錄員和其他書記做記錄,而不是由法官在審訊過程中自己做
    • 非執業律師協助撰寫判詞,讓法官以騰出時間審閱草稿,而不是法官親自撰寫判詞
    • 重組法律部門,增聘人手,增加關鍵績效指標,加強服務承諾,並提供快捷、可靠、高效的法院服務

回應《金融時報》的文章時,鄭若驊表示:「我們不斷努力滿足市場需求,以確保香港保持全球領先國際法律中心之一的地位[….]提供爭議解決服務。」然而,案件要等18個月才能聆訊,並不能使香港成為領導全球的爭議解決服務樞紐。

現在是我們法律界團結起來採取行動的時候了。如果我們想繼續以香港的法律體系自豪,領先國際競爭對手,我們便需要重新對焦,重建香港的法院系統,以現代和具前瞻性的方法為香港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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