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暴露了香港破损的法院制度亟待修复

此文章由高国峻律师撰写发表于2020年12月28日《南华早报

11月,习近平主席重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法律界全体成员必须”确保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这些言论进一步激起了香港有关司法独立完整性的辩论。然而,香港广泛的法律界只关注形势如何发展,而完全忽视了“法庭上的大象”。香港的法院制度正在遭到破坏。在法庭上处理民事案件,包括婚姻诉讼而花费时间是荒谬的。拖延正义就是拒绝正义。 

我们的法院制度就像一辆备受推崇的老式劳斯莱斯,“法治”为其标志性女主角。但不幸的是,座椅的皮质已破旧,油漆也几十年没有翻新过,发动机需要彻底检修,电子配件也状态欠佳。 

最重要的是,法院缺乏长期应对新冠疫情的能力。香港法院从二月至四月在第一波疫情期间关闭,就约有9万宗案件受到影响,占年度案件总量的近20%。随着时断时续的限制措施,法院逐渐恢复,直到出现了第四波疫情。法院虽然会保持开放,但随着限制社交距离措施的收紧,将会再次导致聆讯和审议庭数量的减少。

由于大量出现的庭审延迟和停滞,人们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想想那些离婚的夫妻:在疫情爆发之前,由于家事法庭的严重积压,他们等待聆讯的时间就要长达9个月。而现在,随着法庭的关闭和限制社交距离措施,这些额外出现的延迟,给这些家庭尤其是孩子们,在本已痛苦不堪的离婚过程中带来了更大的伤害。

Jarndyce v Jarndyce是查尔斯·狄更斯在《荒涼山莊》中虚构的一个法庭案件,是关于高等法院对一笔巨额遗产处理的故事。这个官司旷日持久,一直延续到第三代人才得以解决。它虽然最终以原告取得胜利结束,但全部遗产最终却用来支付了诉讼费,“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狄更斯对法庭诉讼旷日持久和费用昂贵的批判,在这个故事里,他建议任何可能成为原告的人:”忍受任何错误都比你来这里打官司要强”!

这些话放在任何司法管辖范围内都是至理名言——如果你能解决,就绝不要上法庭。不过,如果我们看看香港破损的法院制度,这尤其贴切。如今一个向高等法院提出索赔要求的原告可能需要等待长达18个月才能轮到聆讯。但即使取得判决成功,裁决的执行也遥遥无期。

金钟的香港高等法院不仅是费用排名前10%的诉讼管辖区之一,也是诉讼进程最慢的后20%之一。

对原告来说这并不是仅有的。许多被告对他们提出索赔,但在被告花费了大量法律费用以及漫长地等待,到为他们辩护之后,才发现这些索赔是毫无根据的。对于原告而言,令人痛心的是,尽管这是一个有成功机会的案件,但他们只有在被告有时间处置了任何资产或者以其他方式申辩贫穷之后才会被带到法庭上。

即使是官司打赢了,执法也是不确定的,很可能整个过程要花费双倍的时间。再加上上诉程序,可能会使当事人在法庭上的时间再次翻倍。因此,香港的法律制度令律师和大众都非常焦虑和气愤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种状况与我们法官的优秀素质毫无关系。我们的司法部门做得很好,我们应该全力支持他们。这只是因为缺少辅助工作人员和法官以及流行的根深蒂固但却不合时宜的做事方式导致的结果。比如,不用电子档案,却带着大量盒装文件上法庭的几百年前的旧习惯,但现在只要个ipad就够了。

为了视野更加开阔,OLN最近通过帮助创建国际律师事务所网络Globalaw,对全球54个司法管辖区的诉讼程序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在这54个司法管辖区中,香港不仅是诉讼费用排名前 10% 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而且也是诉讼进程最缓慢的后20%之一。香港有理由为自己的法律制度感到自豪,但香港的法律制度就像那辆老劳斯莱斯一样,花费昂贵却反应迟钝,亟需进行大修。

其他司法管辖区已经表现出愿意利用技术手段来提高法院制度的效能,并且在疫情期间已行之有效。例如,英国多年来一直在其法院制度中使用视频会议和远程解决方案。新加坡自2000年以来就有了无纸化法院,这使得他们能够在整个疫情期间使用电子档案系统。

在香港,我们迫切需要加倍努力,集中精力进行法院制度的修缮工作。我们必须彻底地修复法律制度的基础设施,以阻止它继续妨碍法院发挥效力,使他们为公众的利益工作而不是为律师的利益而工作。
如果我们想以自己的法律制度为傲,那么就让我们从彻底改革法院制度开始。我们生活在21世纪而不是狄更斯的同时期。

高国峻律师是OLN的高级合伙人。他是一位资深的香港律师和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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