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20-2021年《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实施
29 Apr 2020
作者:杨素满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4月20日发布了2020年至2021年《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其中详细介绍了中国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路线图,涵盖专利、商业秘密、商标、版权、医药产品、电子商务以及打击盗版、假冒和执法的计划。
我们将《计划》中有关商标的部分(包括侵权和假冒)内容总结如下:
1. 商标法律法规
• 酌情审查和修订《商标法》,加强商标保护与执法
• 规定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
• 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和处罚,销毁侵权和假冒商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 查看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研究(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修订集体商标和认证标志登记管理办法(持续推进)
• 引入打击网络侵权和假冒的司法解释(2020年8月底前完成)
• 制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3)(2020年8月底前完成)
• 修订有关打击假冒不正当竞争的某些规定(持续推进)
• 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制定控制电子商务平台上盗版、侵权假冒的政策文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 制定销毁侵权和假冒商品的政策文件(2020年7月底前完成)
2.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
• 制定和发布商标侵权判决标准(2020年6月底前完成)
• 发布专利、商标、著作权、农业植物新品种等典型案例,以及海关和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年度报告(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严厉打击危害健康安全隐患的假冒伪劣商品,增加办案频率,建立每季度公开发布上述执法行为数据和信息的制度(2020年5月底前完成)
• 推进商标侵权纠纷试点检验鉴定,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制度,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持续推进)
• 组织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销毁侵权假冒商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持续推进)
3. 完善知识产权大型保护机制建设
• 研究建立商标行政确认和重大侵权行政执法案件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试点工作(持续推进)
• 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规范恶意商标注册(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 优化知识产权快速保护的关键环节
• 加强商标审查能力, 并将审查时间缩短至4个月以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 探索商标注册、修改、续期和其他申请的快速审查机制(持续推进)
• 加强巡回商标审查案件,建立重大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持续推进)
•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管理、培训和质量控制相关规定,提高快速协作保护能力(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5. 扩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完善境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预警等平台,加强主要贸易国(地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修订和重大争议案件动态跟踪研究机制建设,建立境外商标纠纷案件数据库(持续推进)
6.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保障
• 加强侵权假冒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持续推进)
• 推动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系统平台(持续推进)
7.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文化建设
• 继续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国际商标及品牌节等大型宣传活动(持续推进)
8.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保障
• 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绩效考核(持续推进)
• 完善侵犯知识产权举报奖励机制(持续推进)
您将看到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两年内积极寻求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变化/实施,因此,我们可能需要等待并查看未来几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更新,以等待该计划的结果。
实施计划的完整版本可从以下连结找到: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4/20/art_53_118147.html
任何疑问,请联系杨素满律师 (evelyne.yeung@oln-law.com)。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高李严律师事务所对任何人因本文所所载的任何内容而行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