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與家事法
每當數到沉重的人生大事時,離婚無疑位列三甲。高李嚴律師行能夠與客戶緊密合作,助他們渡過在情感和財政上出現巨大波動的時刻,並減低離婚對當事人、子女和財務狀況的不利影響。
國際元素在香港離婚程序屢見不鮮,因此在港處理離婚事宜或須涉及龐大專業知識和資源。不論是因為婚姻的任何一方來自不同國家,還是因為他們在香港境外持有共同財產和資產,這些國際元素均十分普及。面對離岸公司、海外物業、國與國之間互相抵觸的法律、跨國撫養權問題和教育等事宜,現在的客戶比以往更需要熟悉他們各方面婚姻狀況的律師。
高李嚴律師行理解現存因上述國際元素為家事法個案各範疇所帶來之挑戰,並能提供專門應對這些挑戰的實際法律意見。
高李嚴律師行的離婚和家事法部門主管施偉勳律師(Stephen Peaker)於2000年加盟時成立,此後團隊的工作一直備受肯定。隨著方澤民律師(Paul Firmin)及郭子菁(Pamy Kuo)律師分別於2002及2006年的加入,團隊規模更得以迅速擴展。
離婚和家事法團隊全體成員均是《香港家庭法律協會》的會員(施偉勳律師曾擔任該會的副主席),並根據該會行為守則致力以調解和具建設性的方法,而非敵對或對抗方式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施偉勳律師是國際家事法律師協會(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Family Lawyers)的成員、英國爭議解決協會(Resolution)的附屬會員、澳洲法律委員會家事法務部(The Family Law Section, Law Council of Australia)和香港協作實踐小組(Hong Kong Collaborative Practice Group)的成員。
高李嚴律師行的離婚及家事法團隊可通過國際家事法律師協會接觸到世界各地的頂尖家事法律師,亦可通過英國爭議解決協會接觸到英國的頂尖家事法律師,以及可通過澳洲法律委員會接觸到澳洲的頂尖家事法律師。此外,高李嚴律師行商業和訴訟部門其他同事亦會在有需要時協助我們。另外,我們更可經Globalaw®接觸到世界各大城市著名的律師行以提供海外協助。
婚姻糾紛
高李嚴律師行可就涉及不同範疇的家事糾紛,如涉及複雜的財務結構,尤其是有關於不同國家提交離婚申請的時間性、財務協議安排的關鍵事宜,以及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提交離婚申請的稅務影響提供法律意見。
婚前和婚後協議
我們不僅為越來越多涉及龐大資產的客戶提供婚前和婚後協議的諮詢服務,而且能就選擇合適司法管轄區以實行及執行該等協議提供合適的法律意見。
子女
高李嚴律師行能夠就各方面涉及子女爭議的個案提供專門的法律意見,尤其是有關子女暫時或永久帶離香港的申請,阻止子女被不當帶離香港,以及交還被不當帶離香港的子女等方面的經驗尤為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