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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離婚如何影響香港的遺囑與繼承

婚姻和離婚是人生中的重要大事。在籌備婚禮的喜悅或經歷離婚的困擾時,人們往往忽略法律在這些變化對遺產分配所產生的不同影響。

離世時無立遺囑的影響

如果你在香港離世時沒有定立遺囑,你的遺產將按照無遺囑繼承法進行分配。你的遺產將依次序分配給以下親屬:配偶和子女、父母、親生兄弟姊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叔叔和姑姑,最後是政府。分配的方式和比例會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

如果你有配偶和子女,你遺產的首50萬港元以及所有個人財物將歸你配偶所有。剩餘的遺產將按以下比例分配:50%給配偶,25%給每位在世的子女。

婚姻對遺產分配的影響

除非遺囑是在你結婚前所訂立,否則之前所定立的所有遺囑將在婚姻後自動失效。若你在結婚前或簽署結婚文件後未定立遺囑,遺產分配將依上述無遺囑繼承法進行安排。

離婚對遺產分配的影響

離婚程序,尤其涉及子女或其中一方或雙方配偶擁有大量資產時,可能持續多年,才能拿到最終判決。

在不幸的情況下,如果你在離婚程序結束之前離世,並且沒有遺囑,你的遺產將根據無遺囑繼承法進行分配,等於你的配偶會獲得你遺產的一大部分。

如果你在開始離婚程序前已立下改遺囑,但不幸在離婚结束之前離世,你的遺產將按你的遺囑條款分配,這通常意味著你的配偶會獲得您的遺產。

我們不容忽視在結婚時或離婚程序開始之前製定或重新制定遺囑的重要性。

第三方對遺產分配的影響

當配偶離世時,無論是否有遺囑,婚外伴侶和非婚生子女通常無權從遺產中獲得份額。然而,他們可以根據《遺產(家庭和受扶養人供養)條例》(第481章)向法庭申請獲得遺產分配,尤其是當他們在已故配偶在生時曾獲得經濟支持。他们也可以直接對現有的遺囑提出質疑。只要拥有婚外伴侶的一方仍然在世,就可以採取措施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 如果你希望就如何管理您的財產進行保密討論,或者您的父母正面臨或考慮離婚、或婚姻中涉及第三方,請聯繫我們爭議合夥人及長者法律部負責人趙君宜律師 (電郵: eunice.chiu@oln-law.com;電話 +852 2182 1885(WhatsApp和 微信:+852 9169 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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