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地獄與葬禮安排條款的重要性

引言

本地賣座電影《破地獄》已經成為香港的一種文化現象。電影透過幾個相連的故事,探討了道教傳統的 「破地獄」儀式,並以此為主題,通過感人的方式探討殯儀的議題,從而引發市民對生死議題的關注和討論。

本文旨在討論如何確保個人在葬禮安排上的意願能夠得到尊重,包括具體儀式、儀式的地點和類型,以及遺體應土葬或火葬。

實際步驟

  1. 諮詢禮儀師或宗教領袖
    如果你對自己的葬禮安排有特別的偏好,你應該首先諮詢禮儀師或宗教領袖,以確保你的願望符合資格且可行。尤其如果你希望舉行一個能夠反映個人信仰的儀式,因爲不同的民間習俗和宗教信仰可能會因其慣例和傳統而對葬禮安排有不同的要求和手續。

    此外,關於土葬或火葬,必須注意的是,隨著香港人口的增長和老齡化,香港對這類設施的需求越來越大[1]。我們建議你考慮這些設施的成本和可行性,並在有生之年預先計劃,以獲得這些設施。
  2. 與家人溝通您的意願
    當你決定了你的葬禮安排,你也應該與你的家人溝通你的意願,確保你的家人了解你的喜好。同時,這亦提供他們一個提問的機會,讓你就他們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向他們作出澄清。
  3. 諮詢律師及草擬葬禮安排條款
    當你確認個人就殯葬安排和做法的意願確切可行後,你應該諮詢律師,草擬具體的殯葬安排條款,以表達你的殯葬意願。一個清晰明確的葬禮安排條款至關重要,可以讓遺囑執行人知悉你的意願。

關於葬禮安排條款執行性的限制

雖然你已經遵循上述實際步驟,但您需要知道,根據香港法律,遺體並非財產,而有關葬禮安排條款在法律上並無約束力

Re Estate of Lu Han Lung [2010] 3 HKLRD 651 一案中,法院就葬禮安排條款的執行性以及殯葬安排確立以下原則:-

  • 遺體在法律上並非財產;
  • 任何人不能以遺囑方式處置其遺體,而死者生前以遺囑或其他方式作出的任何殯葬指示均無約束力;
  • 一般而言,遺囑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或已知的遺產代理人(如果死者去世時沒有簽訂遺囑)有權擁有遺體,並負責殯葬事宜;
  • 未亡配偶或事實上的配偶的權利通常優先於子女的權利;
  • 然而,在特殊情況下,起始法律地位可能並不適用;
  • 在法律上有權選擇如何處理遺體的人應先咨詢其他持份者,但無法律上的責任作出咨詢;及
  • 在法律上有權安排葬禮和埋葬的人士不能排除死者的親友以合理和適當的方式表達對死者的思念。

因此,立遺囑人必須明白和理解,即使在遺囑上加入殯葬安排條款,這類條款在法律上並無約束力。然而,將葬禮遺願記錄在案可以作為指引,減少不必要的家庭糾紛。

高李嚴律師行如何提供協助?

我們提供有關草擬遺囑的初步諮詢服務。我們的律師在草擬遺囑方面經驗豐富,可以草擬有關殯葬安排的條款。如 閣下對上述事宜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我們的合夥人林雋溢先生或我們的律師袁向凡先生


[1] “立法會十八題:骨灰龕位的供應” (新聞公報:2022年5月4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方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205/04/P2022050400446.htm,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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